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销售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18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暨警示教育宣贯会。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同志及全县6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紧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对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标准进行了宣贯,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现场组织经营户签订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会上,相关负责同志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并对广大经营户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把进货渠道源头关、产品质量销售关,聚焦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日常自查自纠工作;二是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要求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设立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三是要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及时回应消费者投诉,加强售后服务,依法落实退货、更换及修理等法律义务,倾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与会经营户纷纷表示将郑重履行承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徐琦 罗文翔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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