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38万余元,没钱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却有钱用来赌博娱乐,12月21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件,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0年7月,桃源法院判决高某偿还彭某借款共计38.6 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高某未履行相关义务,彭某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4月,法院组织执行和解,高某承诺于2022年1月26日前履行所有还款义务,如违约,愿负一切法律责任。2021年12月,高某因拒不履行执行义务被司法拘留十五日。至今,高某履行判决义务仅给付8万余元。
经查,2022年至2023年期间,高某长期包房居住在桃源县某宾馆,共消费4.2万余元,2023年1月1日至同年9月27日期间,高某购买六合彩参与赌博花费3万余元。高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罪,桃源县人民法院遂将相关线索移送桃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3年9月28日,桃源县公安局民警调查时发现高某并将其口头传唤,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案件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不积极履行法院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而满足于自己的消费,甚至从事违法活动,属于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伍梦霞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