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12月18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联合辖区九溪镇政府、司法所等多个部门,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借款引发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何某是某村村委会的会计,村委会在1994年因需资金周转,于是向会计何某分四次借款共计10356元。四次借款村委会均向何某出具收据。其中有三张收据约定利息,一张收据未约定利息,双方就未约定利息的收据产生争议,加之双方此前存在误会,何某遂将村委会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
受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起纠纷涉及村民和村委会的和谐稳定,便主动与九溪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多方联合调解。次日,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为有效地化解纠纷,法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经过多次释理说法,在法庭、镇政府等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村委会偿还何某近30年来的借款本金及利息34950元,并约定支付时间,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接下来,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将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与所在辖区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沟通、互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和“每一件小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万航希 伍梦霞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