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大会昨天召开。会议要求,县税务部门要全面履行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职责,牵头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核账工作。县医保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各乡镇(街道)力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缴任务的95%及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的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根据湘医保发〔2023〕41号文件规定,湖南省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人。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据了解,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734328人,完成省市下达任务的104.74%。其中,困难群体参保率达100%,困难群众参保资助率达100%。全县28个乡镇(街道)任务完成率均达到了95%以上。
近年来,医保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了住院报销比例、降低了起付线、提高了生育补助标准、增加了“双通道”药品目录、扩宽了意外伤害报销范围、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惠民政策的实施让参保群众受益明显。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高震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