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11时许,桃源县泥窝潭乡墟场显得非常寂静,雨夜空旷的街上已少有车辆和行人。此时,在墟场邮政储蓄银行门前路口,3名路人不紧不慢的横过街口,其中一人还打着雨伞。就在这时,一辆车牌号为湘j23C**小轿车忽然一个急转弯快速向3名路人驶去,将其中2名没有打伞的路人撞倒在地受伤,吓得打伞的路人一声尖叫,待看清是车祸事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阳中队接到报案后,民警陈中志和队友迅速出警,快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取证期间,发现肇事嫌疑人王某某满身酒气,经对王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要求王某某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可王某某知道自己属醉酒驾驶后拒不配合,坚决不肯到医院抽血。民警对其做思想工作,阐明法律法规,一直僵持到16日凌晨3点多才将王某某带到县人民医院完成对王某某的抽血检验。20日检测结果出来,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08.3mg100/ml,属醉驾。
经查明,交通肇事人王某某(男),系桃源县泥窝潭乡人,家住泥窝潭乡墟场。当晚他喝得酩酊大醉后开车回家,经过墟场邮政储蓄银行门前路口时,因饮酒后意识模糊,导致操作不当,将路人解某某等2人撞倒在地,造成2名路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现2名受害者已有一人出院,一人正留院治疗中。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多项罪名,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徐探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