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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桃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编辑:李军 2018-01-19 1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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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人常发[2017]67

桃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桃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7127日桃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桃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201819日至11(星期二至星期四)在县文体中心主会场召开桃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期3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桃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桃源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桃源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计划(草案)

3、审查桃源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桃源县2018年县级预算;

4、听取和审查桃源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桃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桃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1名;

8、补选桃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名;

9、其他。

桃源县人大常委会

2017127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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