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桃花源镇一男子在“酒驾”被暂扣驾驶证期间,又继续过量饮酒驾车,经检验达到“醉驾”标准,终把自己送进班房。
25日晚,桃源交警大队桃花源中队在辖区桃花源镇同仁村路段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晚8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湘J126**的长城牌小型汽车经过执勤点时,民警对其例行检查,发现该驾驶人满身浓厚酒气,有酒驾嫌疑,便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该驾驶员下车时都有些站立不稳,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20mg/100ml,属醉酒驾驶。交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控制,带往桃纺医院进行抽血作进一步检验。随后,民警对该驾驶人展开调查,发现该驾驶人马某某,系桃花源镇黄土坡村人,因马某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进行信息查询得知,马某某前日因“酒驾”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暂扣。对于马某某“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要求马某某在15日内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马某某将面临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刑事拘留和法律的严厉审判,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交警大队
作者:罗志勇 徐探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