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人〔2017〕2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丁璇如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丁璇如同志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筹)主任;
李淑铭、杨康杰同志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筹)副主任;
张四新同志任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龙国宝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
孙启银同志任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试用一年);
聘任王江勇同志为县鑫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聘期三年,从原兼任董事长之日起计算);
聘任王高见同志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聘任杨春建同志为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聘任余桂华同志为县大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聘期三年),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聘任罗培煌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聘任吴阳辉同志为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聘任谢昀新同志为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程斌辉同志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聘期三年),免去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聘任游振华同志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一年);
聘任李韶波同志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一年),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职务;
聘任李志刚同志为县中医医院院长;
聘任王文国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聘任罗松青同志为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水资源保护处主任(试用一年),免去其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工程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宏秋同志的县行政学校第一校长职务;
免去黄春生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游先祥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晖同志的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沙坪分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张伟同志的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曾文志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小娅同志的湖南桃源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勇同志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郭勇均同志的县大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职务;
免去罗方东同志的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汪祖国同志的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覃正党同志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因机构更名,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朱晅同志,原县中医医院李志刚同志的行政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机构改革,原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王子林同志的行政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4日
编辑: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