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摩托车、电动车已成为人们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此,县文明办倡议如下:
一、戴牢“安全盔”。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固定卡扣。在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要在正规渠道购买检验合格、有3C认证的安全头盔,消除安全隐患。
二、争当“文明人”。摩托车应在机动车道内靠右侧行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逆向、超速行驶,严禁闯红灯,严禁强超抢会。不得乱穿乱插、乱停乱靠。横穿马路时,下车推行。通过人行横道时,要礼让行人,做到减速或停车让行。
三、做好“引领者”。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劝导,教育、引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关爱生命旅程,须做好“头”等大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创良好的交通环境。
桃源县文明办
2021年9月30日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桃源县文明办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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