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阳法庭顺利审结一起因校外欺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去年11月1日下午,桃源某中学学生黄某放学后准备回家,被该校学生邹某叫住,并被其带至校外一网吧。早在此等候的邹某某、姚某、邹某一见黄某便要其下跪,黄某不从,被三人暴力殴打,致使黄某头部受伤后昏迷。网吧老板见状立即报警,警方将黄某送至医院救治。事后,公安机关对邹某、邹某某、姚某(18周岁)均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因邹某、邹某某未满18周岁,未执行拘留。经鉴定,黄某构成轻微伤。
因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黄某将邹某、邹某某及其父母、姚某告上法院。桃源法院三阳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予了高度重视。因黄某无法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和具体住址,承办法官及时与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获知被告的家庭信息后逐一上门送达。同时,为使黄某尽快获得赔偿,开庭前多次与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听取意见,积极进行析法说理。开庭当日,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承办法官对几名施暴的被告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同时提醒家长应重视家庭教育。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几名被告向黄某赔礼道歉,并当场给付了赔偿款5000元。
该案的顺利调解充分保护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对施暴者及其家长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瑜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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