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关于桃源县20万吨以上和20万以下货源企业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及车辆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管理,禁止超限运输车辆出厂(站、矿、场),确保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调查摸底取确定20万吨以上和20万吨以下货运源头单位,现予以公示:
桃源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来 源:桃源县公路管理局、桃源县交警大队
编 辑:田 浩 吴 昱
校 对:李 军
二 审:曹志武
三 审:李泽红
投稿邮箱:3502265005@qq.com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桃源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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