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来(返)桃人员
防疫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及驻桃单位,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管理疫情输入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来(返)桃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属地村(居)报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境外来(返)桃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入境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病例的,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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