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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婚姻冷静期”调解书
2019-06-14 15:17:44 字号:

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婚姻冷静期”调解书

近日,县人民法院就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出了该院首份“婚姻冷静期”调解书。该工作机制是桃源法院今年推行的一项新举措,旨在引导当事人在感情冷静期内冷静思考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姻现状、子女成长、有无和好可能等问题,从而自我反思、自我调整,努力化解家庭矛盾。

原则上,在六个月的婚姻冷静期内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前,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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