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文化强县”战略,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桃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确定与桃源县二大电器公司、县作家协会联合,举办“二大电器杯”桃源县首届青年文学大奖赛。本次大赛坚持党的文艺工作“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的原则,鼓励多种体裁、各种风格的文学创作,发现一批新人,打造一批精品,推出一批人才,提升桃源人文精神,推动桃源文艺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打造现代产业,建设幸福桃源”贡献力量。现就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 办:桃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桃源县文联)
承 办:桃源县作家协会
桃源县二大电器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本次大赛组委会由县文联、县作家协会和县二大电器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2.评审委员会。本次大赛将邀请省、市知名作家和县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凡桃源籍(包括在外工作、务工、旅居)和外籍在桃工作、居住、务工,年龄在45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的文学爱好者均可参赛。
2.征稿题材。要求思想健康向上,内容丰富详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凸显桃源地域特色,能集中反映桃源历史人文精神、人情自然风貌,体现桃源的改革发展成就。
3.体裁样式:小小说、短篇小说、中篇小说(每篇不超过3万字)、现代诗歌(每首不超过30行)、散文(每篇不超过3000字)。
4.投稿要求。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并一稿一信封,投稿时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青年文学大奖赛(××<体裁>)”字样,便于分类登记;投稿一律用真实姓名,不得用化名或笔名,一律报送纸质文稿,不收电子稿件;坚决杜绝抄袭和请人代笔,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取消评审资格;投稿时请在作品首页标题下第一段用楷体3号字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手机)、邮编、电子邮箱(或QQ号),作品正文用3号仿宋体打印,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寄出。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者投稿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分类存放。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四、作品评选
1.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等奖3名,小说、诗歌、散文(包括报告文学)各1名;二等奖6名,小说、诗歌、散文各2名;三等奖9名,小说、诗歌、散文各3名;优秀奖15名,小说、诗歌、散文各5名。
2.评选办法。评审分初评、终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把稿件分类发到小说、诗歌、散文三个评审小组进行初选,评出入围作品100件,再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集中终评,评选出获奖作品33件,最后由县文联审核批准。
3.评选时间。8月份进行作品初评,9月上旬终评,全部作品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准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作者待遇
1.给所有获奖作品作者颁发奖金、证书,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100元。
2.非桃源作协会员作品获奖,作者具备加入桃源县作家协会的条件。
3.获奖作品将优先在《桃源文学》上刊载,并积极向省、市文学报刊推荐。
4.本次大赛获奖作者奖金、证书将在表彰颁奖大会上现场发放,如获奖作者因故不能出席颁奖大会,则由承办方在颁奖大会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寄出。
六、表彰颁奖
作品评审结束后,9月下旬,结合全县艺术节和国庆庆祝活动,召开表彰颁奖大会,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为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七、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2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1.地址:桃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桃源县文联)办公室
2.邮政编码:415700
3.联系人:黄元枝
4.电话:6632002 18973657613
桃源县首届青年文学大赛奖组委会
2012年3月1日
来源: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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