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林业局林木种苗工作站工作人员与县林业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发现了一起无证销售劣质种苗违法行为,当即采取措施对其依法处罚。
经查,罗某在未取得《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从攸县购进10000株无“三证一签”的油茶苗在部分乡镇进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县林业局作出了“没收并销毁无证经营的油茶树苗且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县林业局从2月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林木种苗市场整治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无证经营、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目前,已查处无证经营、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4起,共没收劣质油茶苗2万余株,做到了源头管控,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
县林业局总工程师李建表示,生产经营主要林草种苗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取得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油茶种苗,必须按照《湖南省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为维护林农利益,保护合法生产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我们林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民众,购买油茶种苗时,一定要商家出示相关证明后才可购买,不要因贪图便宜,购买到劣质油茶种苗而上当受骗。
来源:桃源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伟桐 赵懿荻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