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住建局执法大队、浔阳派出所成立的联合清查组,在幸福佳苑小区入户核查房主信息,对公共租赁住房逐一摸底清查。对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其保障资格并责令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取消其五年内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应当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县住建局执法大队将立案调查,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此次清查对象有幸福佳苑小区、和谐佳苑小区、二里岗小区、阳光小区、陬市惠民小区、城区国有直管公房、陬市国有直管公房,清查房子2565套,并在清查期间设立举报热线,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定期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清退,轮候者递补,形成良性循环。
副县长杨智斌现场督导清查行动。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铭齐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