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关于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监护人责任纠纷案件。2017年,李某的眼睛在玩弹弓时被射伤,李某的家长诉称李某的眼睛是张某射伤,但是这个损失的赔偿主体因没有监护人在场很难确定。承办法官找到了事发现场的其他小孩并依次做了调查笔录,能够确定射伤李某眼睛的就是张某,因此,李某的要求张某以及张某的父母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法官寄语,未成年人的心身智力等方面并没有发育成熟,容易遭受他人的侵害或者侵害他人,这两种结果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未成年人特别是8岁以下的小朋友需要在监护人的看护下活动。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魏稼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