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村级财务管理,提升基层财政干部履职能力,经请示县政府、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7月2日上午,县财政局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实施办法》培训,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纪(工)委书记、财政所所长、代理中心出纳共计112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其斌从为什么举办这次培训、这次培训的大致安排、怎么抓好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做了讲话。他强调,村级财务管理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一直都是社会关注、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今年县委提出“乡村财务规范管理年”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切实吃透精神、增强规矩意识,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转化为开展工作的标尺和准绳,使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乡镇(街道)成立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任组长,各相关人员为成员,做到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业务培训。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其他财政所干部、村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真正让基层财务工作者对《办法》熟练掌握,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加强对村(居)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查实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
据悉,此次培训主要是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实施办法》(桃办发﹝2019﹞4号)文件。由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乡财局局长燕涛主讲村级财务管理;由县纪委常委龙锦主讲责任追究;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维监股股长罗红勇主讲村级财务审计。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军-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