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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收购、贩卖野生动物都属违法行为,桃源解救30多条野生蛇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军-ty 2019-06-28 16: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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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桃源县森林公安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查处2起违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查获乌梢蛇、黑眉蝮蛇等其他各类蛇30多条。县森林公安民警依法将这些野生蛇予以扣缴,并对当事人进行传唤。

在县林业局森防站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县森林公安民警来到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林,选择一处合适地点,对查获的野生蛇进行了放生,让它们回归自然、繁衍生息。

据违法人张某和简某交代,这些蛇都是当地村民抓来卖给他们的,他们准备卖到县城牟利。县森林公安正在对这几起案件立案侦查。

近年来,桃源县一方面加大对市场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倡导市民不乱捕滥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提醒:

食用野生动物既不营养也不安全

事实上,野生动物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营养、健康,反而可能给食客带来巨大的健康隐患。

“在营养结构上,野生动物与家养动物并无二致、差异极小。”在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邓学建看来,食用珍稀的野生动物,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人们的虚荣心,是一种陋习。

“食用野生动物还有巨大的风险,野生动物常被毒饵猎杀并以不卫生的方式运输,食用后对健康有害无益。餐桌上的野生动物大都是非法获得而没有经过检疫,食用后可能使其携带的病毒和寄生虫等传染病源在人类中传播。”邓学建说,10年前导致全国恐慌的非典,正是由于人类直接接触、食用果子狸而引发。很多人畜共患的疾病,如鼠疫、狂犬病及各类寄生虫等,这些病原体在野生动物中可以得到控制,但一旦进入人体,很容易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邓学建提醒,在不经意中消费野生动物制品,都会刺激非法猎捕和采集野生动物活动的发生。如果怀疑某种野生动物食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最简单的做法是不要购买和食用。

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举报电话:0736-6630119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军-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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